深圳9名在职教师因有偿家教遭到不同程度处分
【字体: 】【2010-06-24】【文章来源:】【文本编辑:钟拥根】【浏览次数:1119】【关 闭
 
 

深圳9名在职教师因有偿家教遭到不同程度处分

 

据新华社电 深圳市教育局22日通报,自今年41日试行《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五不准”》以来,已有9名在职教师因违反规定受到不同程度处分。

  据深圳市教育局通报,被查处的9名在职教师中,有两名因从事有偿家教影响较坏的教师,被给予“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合格”的处分,其余7人,有的受到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有的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扣发从事有偿家教期间的绩效工资。有教师违反“五不准”规定的,学校及校长不得参加本学年的各级别、各类型的评优、评先、嘉奖活动。

  今年41日,深圳市教育局出台的《五不准》要求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学校)及市、区教研机构的在职教师,不准利用学校资源、不准在校历规定的学期内、不准对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宣传动员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不准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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