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初中招生工作安排,将对在香洲区属学校和具有香洲辖区户籍在区外学校就读的拟申请在香洲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香洲区属的公办、民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原校统一组织登记并在网上提交学位申请。
二、在非香洲区属小学(含市外学校)借读的具有香洲辖区户籍的,要求在香洲辖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请登陆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下载《2010年初中外地回珠入学登记表》并认真填写,于5月4-14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香洲区教育局教育股(701)登记(联系电话:2611501)。
三、登记时所需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家庭成员页、学生父母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若学生与父母未在一个户口簿上,需提供学生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上交)。《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号、权属人及份额和地址、办证日期)、现就读学校学籍档案或就读证明、学生一寸照片一张。
四、7月9日公布录取结果。通过网上申请学位的学生及家长可登陆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59.38.32.132/),输入学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查询录取的初中学校。原就读香洲区属小学的毕业生到原毕业小学(含公办、民办)领取《录取通知书》;其余学生(包括外地回珠)请直接到初中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相关表格,可登陆珠海教育信息网、香洲教育网下载。
六、如果家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填写错误信息而影响录取结果,责任由家长承担。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