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新星中英文艺术幼儿园变更事项
公 示
根据珠海市香洲区新星中英文艺术幼儿园阮志林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拟批准珠海市香洲区新星中英文艺术幼儿园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由阮志林变更为陈芳红。
现对以上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社会各界人士如对该幼儿园的变更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反映。
电话:0756-2611206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520号703室
邮编:519000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